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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荃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七條第9款
1.事實發生日:105/01/29
2.發生緣由: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
3.因應措施:(1)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1/29
(2)私募資金來源: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人
進行之.
(3)私募股數:擬發行普通股一仟萬股。
(4)每股面額:壹拾元整。
(5)私募總金額: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。
(6)私募價格:以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
參考價格,惟實際發行價格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。
實際訂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。
(7)員工認購股數:不適用。
(8)原股東認購股數:不適用。
(9)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:依據證交法規定,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
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。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,擬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
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上(興)櫃交易。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
,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。
(10)本口罩團購次私募資金用途:供營運週轉用,以支應營業所需資金,
取代向銀行融資之方式,以健全財務結構並減少資金成本。
(11)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不適用。
(12)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不適用。
(13)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,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公口罩司資金需求,
自本次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。
(14)未盡事宜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友荃-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-07015182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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